石材網獲悉,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近日,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并出臺了《泉州市砂石資源管理規定》(簡稱《規定》),該法規將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此舉旨在規范砂石資源的管理,促進其合理利用與有效保護,推動全市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立法背景
近年來,隨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增加,泉州沿海地區豐富的砂石資源在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違法開采、生態修復不力等問題。為此,《規定》作為地方性法規應運而生,以法治思維和方式健全砂石資源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贏局面。
制定過程
《規定》強調“科學規劃、規范開采、綠色發展、保障安全”的立法原則,著重處理了三大關系:
資源開發與資源保護:要求依法取得采礦權和許可證,確保砂石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注重綠色礦山建設和生態修復,避免不當開發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統籌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合理投放采礦權,保障砂石資源的穩定供應。
亮點解讀
立體式監管格局:明確了市、縣、鄉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屬地管理和日常監管責任,解決了部門間權責不清的問題。
全鏈條開發利用規范:涵蓋了砂石資源從開采到生態修復的全過程監督與管理,特別針對自用外剩余砂石處置進行了詳細規定。
規范落地
7月1日,《泉州市砂石資源管理規定》正式實施。為確保《規定》的有效實施,市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抓緊制定宣傳貫徹方案,并研究配套措施。南安市和惠安縣作為關鍵區域,已表示將迅速組織學習,建立聯動機制,積極推進歷史遺留廢棄礦區的生態修復工作。市自然資源局也將聯合多個部門進一步細化相關條款,確保法規落到實處。
石材網了解到,市人大常委會計劃在《規定》實施一年內開展調研,督促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為泉州實現綠色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證實,僅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