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萬和鎮境內石材資源儲量豐富,轄區內石材企業及有關從業者眾多,為鎮域經濟發展帶來了強勁動力。
石材網了解到,近年來,萬和人民法庭聚焦石材產業發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著力為石材產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當地經濟發展提供硬“石”力。
突出“兩個前”,止糾紛于前端
該庭堅持將“機制制定在前”,這是引導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重要一步。9月4日,在萬和人民法庭內,法庭干警向咨詢立案業務的某石材企業負責人講解《非訴糾紛解決流程》指示牌上的內容。
非訴糾紛解決就是指在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將案件指派給專業調解組織調解,調解成功后法院進行司法確認,一樣具有法律效力,相較于訴訟流程更簡便成本也更低。具體來說,就是根據非訴糾紛解決流程,萬和人民法庭立足調解,建立分層遞進的糾紛化解機制。對于涉企案件,以隨縣民商事糾紛調解委員會為主力,針對不同的矛盾糾紛采取不同的調解方式,實現突發糾紛“隨手調”、異地糾紛“電話調”、疑難糾紛“團隊調”、特殊糾紛“上門調”,切實高效化解轄區涉企糾紛。
堅持“源頭預警靠前”,萬和人民法庭著力推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5月6日,該庭向該鎮政府報送了《隨縣人民法院萬和人民法庭轄區涉訴民事案件分析報告》,詳細分析當地受理的民事糾紛相關情況,并對涉
石材企業涉訴案件進行了分析研判,就相關糾紛預防化解提出建議。
萬和人民法庭副庭長魏文杰介紹,及時把涉訴民事案件的研判結果報送給黨委政府,為其科學決策提供參考,既能助力基層治理更加精細精準,也能讓法庭對涉訴案件進行階段性總結,有針對性地補短培優,促推治理。
做到“兩個聯”,化矛盾于微瀾
在萬和鎮綜治中心的法官工作室,一家石材企業負責人周某告訴法官,自己在2年前投資入股了一家石材企業,現在拿不回利潤,想起訴對方。
具體情況:2022年6月,吳山鎮某石材A企業負責人周某與池某達成協議,通過池某向另一石材B企業投資80萬,雙方約定利潤按比例分配。但一直到2024年5月,周某仍然沒有收到該筆投資的利潤,并經多次催要毫無結果。
經法官了解,雙方當事人此前一直相處融洽且存在長期合作關系,有調節空間,對此聯合司法所就雙方爭議焦點問題進行多次溝通調解,以專業知識分析利弊,終于讓雙方就利潤給付達成一致意見,促成兩家企業負責人“握手言和”。
萬和人民法庭表示,針對涉企案件,法庭堅持做到“兩個聯”,一方面做到“系統互聯互通”,主動對接萬和鎮綜治中心及轄區1個景區2個社區35個行政村基層組織的社區、村委會、網格員,視糾紛情況推行“法院+社區”“法院+村組”“法院+工會”“法院+行業協會”聯合調解,2021年以來,以聯動方式化解重大矛盾糾紛32起。另一方面,堅持“機制縱橫聯動”,開通“涉企綠色通道”,針對石材特色產業,建立了企業“對口”聯絡機制。
形成“兩個鏈”,解紛爭于訴外
伴隨石材產業的飛速發展,勞動用工糾紛也日益增長,面對這種情況,萬和人民法庭積極“延伸糾紛化解鏈”“拓展服務評價鏈”,推動糾紛實質性化解,強化答疑回訪、釋法明理工作,防止“一案結而多案生”。
就在今年1月,在萬和鎮某村,萬和人民法庭針對9起涉石材企業勞務合同糾紛案開展巡回審判,經庭后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這9起勞務合同案件得以圓滿解決。案件承辦法官表示,近年來涉石材企業的勞務糾紛案頻發,若不高效妥善處理,不僅傷害農民工感情,也會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法庭開展巡回審判,邀請群眾和企業負責人來旁聽,在結局糾紛的同時,還能起到很好的法治宣傳效果。
萬和人民法庭著力以巡回審判、以案釋法等為抓手,不斷“延伸糾紛化解鏈”,年初以來,先后開展了涉企案件巡回審判2次,深入企業提供法律咨詢16次,培育“法律明白人”21人次,為訴源治理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
此外,萬和人民法庭還堅持“拓展服務評價鏈”,將“調后回訪”“判后回訪”工作加入到對企業的“對口”聯絡機制中,來督促當事人按照調解協議或判決結果盡快履行,對回訪過程中反映出的其他事項及時疏導和化解,防止矛盾反彈,將調解和判案工作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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