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應用由來已久,但多年來由于一些不正當的競爭和輿論誤導,使得大理石有放射性的言論在社會上泛濫成災,嚴重影響了大理石在建筑裝飾中的應用,也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了陰影。
而事實上,石材并非一個有放射性、高污染的產業,而是一個綠色環保型的產業,以下這幾點是根據我國石材標準內容,由中國石材協會、國家石材質量監督檢驗中聯合全國石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給大家做出的一個通告,給消費者科學的解析,也還大理石一個清白。
1、大理石屬于沉積巖,由碳酸鹽礦物組成,在形成過程,與放射性物質沒有直接關聯,因而對人體不具有放射性危害。
同時根據GB 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國家標準實施以來對石材的實際測定數據,天然大理石中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的放射性比活度遠低于標準中A類(使用不受限制)指標,完全可以忽略不計,所以人體健康不會受任何影響;
2、在過我石材產品標準JC/T 202-2011《天然大理石荒料》行業標準和GB/T 19766-2005《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中,沒有檢測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的要求,也就是說對于石材不存在放射性這一說法,再次佐證其放射性完全都忽略不計了,所以不在標準中;
3、即使有過長期的使用,但社會上對石材分類一直缺乏了解,同時對大理石放射性存在誤解,大理石曾被列入為海關必檢項目,對大理石貿易帶來負面影響。后來在2008年12月24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名錄(2009年)》的公告,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將大理石及其制品(包括石灰石、砂巖等天然石材產品)調出《法檢目錄》,不再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監管,即大理石不再進行放射性強制檢驗;
4、石材工程應用涉及的兩個標準中,《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標準中沒有要求檢測大理石放射性的內容。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標準中曾將大理石和花崗石統一歸為石材,并要求檢測大理石的放射性,造成在各種工程中對大理石驗收標準執行上的混亂。 所以,客觀上也助推了公眾對大理石的誤解。
此外,石材全是物理加工,與水泥、玻璃、陶瓷、磚瓦、石灰等傳統大宗建材產品不同,石材產業沒有窯爐,而是通過物理性的礦業加機械切削,本身不需要煤炭,只使用電和油其能耗大大減低,也不會產生有害氣體,而且采取濕式作業,有效減低了粉塵。
石材加工采用循環用水,據目前考察,已有福建、山東、廣東、廣西、湖北、新疆等重點石材地區基本都采取循環用水,不使用任何化學藥劑,僅靠普通清水用來冷卻開采和加工工具就可以了,既使排出廢水,也都是達標的。
在生產加工過程,即使產生少量廢渣、廢料,也是無毒無害垃圾。而目前針對這些產生的石粉、石渣等廢棄物已將開始進性綜合利用了,可做混凝土骨料、高強度磚、人造石填料、輕質石粉墻體材料等,實現循環利用,變廢為寶,只要稍加管理,石材必然可以成為一個無污染和環保型的產業。
所以,對于石材行業,從礦山開采到加工使用,都能遵循節能環保,綜合利用的原則,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更不會對人體健康不利,在石材行業標準不斷提升下,石材產業絕非高污染產業,而是綠色環保型的建材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