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興和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保工作,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多措并舉扎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9月29日,興和縣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依法取締全縣石材開采加工企業的通告》,要求企業在10天內自行拆除生產設備,對拒不拆除的將依法進行取締。同時,制定了《依法取締全縣石材開采加工企業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任組長,政府分管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開展石材開采加工企業取締清理工作。
與此同時,興和縣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依法取締全縣石材開采加工企業的通告》,要求企業在10天內自行拆除生產設備,對拒不拆除的將依法進行取締。同時,制定了《依法取締全縣石材開采加工企業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任組長,政府分管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開展石材開采加工企業取締清理工作。
2018年10月10日,興和縣森林公安局局長張曉紅帶領李曉勇等10名民警參加了由縣委副書記張豐五統一指揮的由10多個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對全縣范圍內涉及到的三個鄉鎮(鄂爾棟鎮、城關鎮、賽烏素鎮)四個石材開采加工點開展了專項執法行動。截止10月16日,對全縣范圍內的60家石材加工企業全部取締完畢,標志著石材開采加工這一傳統行業今后將徹底退出興和縣,為堅持綠色發展,改善人居條件,建設美麗興和奠定了基礎。此次專項行動,累計出動執法人員423人(次),出動執法車輛63輛(次),出動鉤機13臺(次),拆除大鋸392臺,切機342臺,磨機660臺、棄用的生產鋸房車間211間。
專項行動結束后,將對拆除的四個石材開采加工點進行綜合治理,對不適宜發展生產的土地補種植被恢復生態;對具有開發潛力的土地,在補種植被恢復生態的同時,合理規劃產業項目,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發展種養殖業、農畜產品倉儲加工等項目,帶動當地村民通過發展生產、在龍頭企業打工實現持續發展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