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州市“兩中心”項目二期(文化藝術中心)EPC項目已由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永發改投[2016]249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招標人為永州市經濟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信元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進行公開招標。
二、工程概況
1、建設地點:永州市冷水灘區。
2、承包方式:“EPC”(Engineer,Procure,Constru ct,即:“設計、設備采購、施工”)總承包。
3、項目概況:永州市“兩中心”項目二期(文化藝術中心)位于永州市濱江新城迎賓路與永州大道交匯處東北角;建設內容包括永州大劇院、小劇場兼音樂廳、市群眾藝術館、市藝術創作中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美術館、共享大廳、首層架空開放空間及地下停車場等;工程擬用地面積69146.87㎡,總建筑面積77494.05㎡,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8107.05㎡,地下建筑面積29387㎡,投資額約5億元。
4、工期要求:24個月;
5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合格工程驗收標準;
6 、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年80號令;
7 、招標范圍:列入本項目建設內容中的工程總承包(包括施工圖設計、采購和施工);
7.1、設計內容:
(1)建筑工程(包括室外工程)設計:總圖、建筑、結構、建筑設備(給排水、電氣、暖通、樓宇亮化)、消防;
(2)建筑弱電智能化專項設計:弱電(政策規定須特殊設計的專業工程除外);
(3)綠色建筑專項設計;
(4)工程勘察專項設計:工程勘察、擋土墻及基坑支護工程;
(5)特種結構工程專項設計:如鋼結構等;
(6)裝修裝飾工程專項設計:室內二次裝修裝飾(永州大劇院和小劇場除外)、幕墻(包括玻璃等各類幕墻);
(7)舞臺機械專項設計、聲學工程專項設計(含特殊聲學)、光學工程專項設計;
(8)園林景觀工程專項設計:室外景觀、綠化、廣場亮化;
(9)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停車場、廣場、室外綜合管網等。
7.2、工程總承包范圍
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邊坡支護、樁基、鋼結構等)、室內外裝修裝飾工程(包括石材、玻璃等各類幕墻等)、安裝工程(包括給排水、電氣、消防、空調、通風、弱電、電梯、舞臺機械、音響、燈光、電子顯示屏等)、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停車場、廣場、室外綜合管網等)、園林景觀工程(包括室外景觀、綠化、廣場亮化)。
7.3、電梯、舞臺機械(包括設計)、聲學(包括設計)、光學(包括設計)、電子顯示屏(包括設計)、園林景觀工程(包括設計)、永州大劇院和小劇場室內二次裝修裝飾(包括設計)等由建設單位另行招標,作為文化藝術中心工程總承包的專項分包,由建設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及各專業工程分承包人三方簽訂合同,納入工程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
8、工程款的支付:
融資到位后:按工程月進度計量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5%,財政結算后支付至結算價的95%,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若融資不能到位: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款的6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0%,財政結算后支付至結算價的95%,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9、標段劃分:本工程按一個標段發包。
三、融資方式和條件
(一)融資條款說明
3.1本條款只對永州市“兩中心”項目二期(文化藝術中心)EPC項目融資工作進行約定。
3.2本條款作為永州市“兩中心”項目二期(文化藝術中心)EPC項目招標的前置條件,投標意向人一旦參與投標,即視為對本條款的全面認可。
3.3本條款作為永州市“兩中心”項目二期(文化藝術中心)EPC項目的招標文件資料之一,與永州市“兩中心”項目二期(文化藝術中心)EPC項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融資方式和條件
3.4融資平臺:永州市經濟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經投集團”)作為本次項目融資的實施平臺。經投集團負責與中標方(或借款方)簽署融資協議,履行融資本息償還義務。
3.5融資方式:中標方負責以經投集團為融資主體通過金融機構籌措項目資金。
3.6融資條件:在招標人不提供抵押物的前提下,融資額度≥4億元(人民幣,下同),借款期限≥5年(自第一筆資金到位之日起計算),融資綜合成本≤6.5%/年。
3.7融資還款:融資借款利息按季支付;借款期限為5年的,本金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借款期限大于5年的,在5年后逐步還本付息。
3.8融資款項到賬:中標方在與招標人簽訂施工合同、融資借款協議后,按經投集團要求實行一次到賬或分次到賬。
3.9滿足投放機構符合政策要求的其他增信措施。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網”查詢為準);
2、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和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擬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申請人一致,無在建項目;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號文規定的最低配備標準,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為13人(即施工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4人、安全員4人、質量員3人),擬任本次投標的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企業的在職人員[需提供社保網站下載的2016年5月1日以來連續6個月的養老保險證明資料,并提供養老保險金查詢網址、戶名和密碼,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廢標處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詢不了的;②查詢結果顯示不是投標單位的;③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時間交納養老保險金的。且不得同時在二個及二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上查詢無在建)];
4、本項目的擬任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資格;
5、擬任項目設計負責人必須具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
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時,各成員應同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二家,并同時簽署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需明確具備建筑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和協議中承擔的義務和法律責任,聯合體協議書應與投標文件一并提交。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或參與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的投標。
五、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六、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捌拾萬元整(¥800000.00元);
交納方式為:銀行保函,由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基本帳戶開戶銀行出具;
銀行出具投標保函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
七、招標文件的獲取
7.1請各投標人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在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ggzy.yzcity.gov.cn/)下載招標文件和施工圖紙。網絡下載的與書面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7.3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異議,應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將異議以郵件形式發送至564072659@qq.com,澄清的內容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于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不足15日的,招標人招標人應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澄清的內容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于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敬請相關潛在投標人關注,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
8.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6年12月19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河東逸云路1號,永州市政務中心三樓)。
8.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3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擬任本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和開標會議,同時需攜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委托代理人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及二代身份證原件。否則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按不合格投標人處理。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ggzy.yzcity.gov.cn/)發布。
十、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永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十一、聯系方式
招標人:永州市經濟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曾先生
聯系電話:13907460241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信元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雨花區湘府東路二段108號水岸天際1棟915
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15084983552(0731-8443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