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世界石材網獲悉,9月18日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新聞發布會。
會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礦山安全監察司司長李峰表示,該意見中明確要求涉礦中央企業總部和涉礦大中型企業當配備安全總監,這也是國家層面的首次提出,主要基于以下兩個方面原因:
第一,這是推動礦山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客觀需要。眾所周知,抓好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就抓住了安全生產的“牛鼻子”,而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抓住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等“關鍵少數”。立足實踐,涉礦中央企業總部與涉礦大中型企業各個方面管理任務都極為繁重,企業主要負責人精力有限,但企業又面臨各種安全生產問題。因此,讓一個既懂專業又有一定決策權的人來專門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是極有必要的。
第二,這是充分吸收推廣各地經驗做法的現實需要。2015年、2021年,江蘇省和山東省先后以省政府辦公廳的名義出臺文件,在石材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推行安全總監制度。今年8月22日,山東結合試行情況對制度作了修訂完善,進一步推動政策落實。從實踐來看,這兩省份推行的安全總監制度,在督促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值得學習。對此,國家礦山安監局在充分調研與總結提煉的基礎上,致力于將這些有益的做法向全國推廣。
與此同時,李峰表示 ,接下來,將從三個方面推動這項舉措落實落地。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升不斷提升涉礦中央企業總部和涉礦大中型企業對配備安全總監工作的重視程度,充分認識到到配備安全總監的必要性,逐步提升礦山安全總監的社會認知度。
二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將相關企業是否按照要求配備安全總監作為礦山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重點,并展開專項檢查,不斷督促礦山企業嚴格落實該制度。
三是強化示范引領。挖掘出一批建立健全安全總監制度、充分發揮安全總監作用、安全生產成效顯著的礦山標桿企業,強化示范帶動,以點帶面地推動該項舉措在全國落實。尤其是希望中央企業在這方面帶頭做好表率,不等不靠、先行先試,在配備安全總監方面盡早摸索出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以供其他礦山企業學習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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