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一過,節日的氛圍陸續消散,轉眼到了三月,各項工作進入了嚴查狠抓的階段。據悉,《云浮市石材生
產加工污染防治條例》經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查批準,由云浮市人大
常委會發布,自今日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為當地石材規范發展提供了相關依據和標準。
該條例是云浮自2015年12月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實施的又一部富有地方特色的實體地方性法規,也是全
國首部專門針對石材生產加工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云浮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員表示,為讓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該條例,促進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依規落實
好石材生產加工方面的防治工作,即日起,市人大常委會將會對該條例展開集中式、多角度、深層次的宣傳
解讀。
作為素有石都之稱的廣東云浮,石材加工是當地特色支柱產業,雖在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就業和投資方面起
到了重要作用,但石材行業過去缺乏整體規范布局,“小、散、亂、污”等行業問題較為突出,造成的環境
污染也受到高度重視。為有效防治石材加工污染,改善和保護生態,推動石材產業轉型升級和集約化發展,
通過立法來規范云浮石材生產加工尤為必要。
通過地方立法形式,該條例明確了石材生產加工的規劃編制、監管職責、生產區劃定、環境影響評價、環境
保護設施建設等方面要求,強化源頭治理,科學解決因石材行業帶來的污染問題,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推
動石材產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實現省委賦予云浮“打造粵北生態建設發展新高地、推動鄉村振興走在全省
前列”的目標定位及市委提出的“打造更高質量更高水平的美麗云浮”提供立法支持。
在內容上,該條例分為總則、保障和監督、污染防治、法律責任、附則,共五章四十一條,具有規定政府及
其部門責任先行、同時賦予管治權力,細化上位法、又嚴于上位法,提煉實踐經驗、突出地方特色,及堅持
群眾有所呼、立法有所反應的亮點。對石材加工生產中產生的粉塵、廢棄、廢水、工業廢物等污染源,做出
了明確規定,有較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另外,該條例還結合實際,總結了地方石材生產加工的
實踐經驗,將濕法作業、廢水全部循環利用等證明行之有效、可推廣的云浮經驗寫入法規,具有推廣意義。
云浮石材產業歷史悠久,在國內經多年發展也具有穩固的地位,相信該條例的實施將由表及里規范石材加工
業,推動云浮石材展現更全新的面貌,迎來更好的發展,未來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