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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河東區海河堤岸設施維修改造項目招標
施工招標公告
津建交河東施工[2016]1203
| 1、 |
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 2016年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河東區海河堤岸設施維修改造項目 已由 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 以 津容計[2016]210號 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 天津市河東區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 ,建設資金為 2341000 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天津市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東區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 的委托,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
| 2、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2.1 |
項目概況:2016年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河東區海河堤岸設施維修改造項目,本工程總投資234.1萬元,立項招標規模8612平方米 |
| 2.2 |
工程建設地點:河東區 |
| 2.3 |
標段劃分與招標范圍:
一標段:2016年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河東區海河堤岸設施維修改造項目,本工程總投資234.1萬元,立項招標規模8612平方米,工程內容包括:石材維修更換、綠化工程座椅欄桿油飾,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全部內容 |
| 2.4 |
工期要求:2017年01月20日 至 2017年02月28日 |
| 2.5 |
工程質量要求:國家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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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標人資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
一標段:資質: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 資格: 1、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2、施工資質等級證書在有效期內;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4、非本市的施工企業應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進津建筑企業信息登記卡”;5、本項目應配備:(1)正項目經理1名,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經歷; (2)正項目經理應由投標企業任命并出具任命書,并具備有投標資格的IC卡;(3)項目部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本標段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
| 3.2 |
非本市注冊的投標人應提供進津信息登記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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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標報名方式
| |
凡具備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投標報名: |
| 4.1 |
投標人可通過天津市建設工程信息網網上報名。 |
| 4.2 |
投標人不能通過天津建設工程信息網報名時,可攜帶 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進津信息登記卡、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如果聯合體報名,請攜帶聯合體協議) 到 天津市南開區復康路23號增1號市建交中心報名。 |
| 4.3 |
各投標人均可對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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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發布與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 5.1 |
本招標項目的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16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 |
| 5.2 |
招標公告發布時間:2016 年 12 月 12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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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標文件的獲取
| 6.1 |
投標報名的投標人超過15家時,可采取資格預審方式。 |
| 6.2 |
凡投標報名的投標人,請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時 0 分 至 11 時 0 分, 下午 14 時 0 分 至 17 時 0 分(北京時間), 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和單位介紹信,前往 天津市南開區欣苑路欣苑大廈9層 獲取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 |
| 6.3 |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人民幣 另行通知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押金(不記利息)。 |
| 6.4 |
招標文件需郵購的,另加手續費(含郵費)每套人民幣不郵寄元。招標人在收到投標報名確認函(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復印件蓋公章)和單位介紹信(原件),以及郵購款(含手續費)后不郵寄 日內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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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單位:天津市河東區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公章)
法定代表人:胡軍(印鑒)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東區北十五經路九號
郵政編碼:300171 聯系人:陳美娟 電話:84312861
傳 真:84312861
項目代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鑒)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天津市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楊連倉(印鑒)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開區欣苑路欣苑大廈9層
郵政編碼:300191 聯系人:姚波 電話:23690886-673
傳 真:23691018
日期:2016 年 12 月 12 日
違法違規舉報:
在工程交易活動中不準任何企業,假借有關領導或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的名義,擴大本企業的影響,經查實,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采取明招暗定、虛假招標、圍標、陪標、串標和借照或掛靠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天津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舉報及投訴受理單位:天津市河東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受理負責人:沈偉洪
電話:24138499傳真:24138499電子郵箱:HDJGZ12345@sina.com
受理單位地點:天津市河東區十四經路3號
舉報及投訴受理單位:天津市監察局駐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受理負責人:趙健
電話:24538762、24538760
受理單位地點: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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