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衡量一家企業是否有實力的標志之一,就是它申請并取得了多少專利和商標等知識產權,哪家企業專利工作開展得好,哪家企業就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多一分主動,多一分優勢。反之,就要被動挨打。一位企業家說:“專利是凌駕于企業經濟活動之上的寶劍”。這話很有見地。每位企業家都應該牢牢握緊無形資產這把“寶劍”,創立品牌,保護品牌,增強企業的知名度,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率,這樣才能創造出更好的經濟效益。
在企業當今視無形資產、品牌意識為生存必備條件的競爭年代,談及無形資產,對石材企業來說是感慨萬千,仍然有眾多的石材企業缺乏對企業無形資產的重視和保護意識。由于品牌意識薄弱,對專利商標不重視,認為在國內法制未完善的條件下,即使申請了專利,注冊了商標,也總是會有人仿制的,到時一味打官司,把時間與精力分散了,反而是自討苦吃,因而對專利、商標不大感興趣。殊不知,在當今產品競爭趨向于白熱化的國內國際市場,缺乏專利和商標的知識產權,再好的產品也會變為“賤貨”,到那時則悔之已晚了。建議廣大石材企業研制、生產的新產品應走申請專利、注冊商標的路子,重視運用國家的《商標法》、《專利法》等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產品,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不斷發展。